“反思五四”、“重评五四”反映出一个重大问题,即:是从观念出发解释观念和历史,还是从实 践出发解释观念和历史?这是历史观的问题,是一个无法回避的根本性的问题。在纪念五四运动70 周年的时候,《哲学研究》曾经十分严肃地提出过这个问题,并得到许多学者的响应和重申。然而, 20年过去了,这一问题不仅仍然没有解决,甚至还在各类相关研究中变得更加尖锐。五四运动作为 波及中国政治、社会、文化的一次全面的变革,有着深刻的历史和时代原因,它的任务、性质和意义 也是历史和时代所规定的,它对中国发展的影响是一个实践的过程。考察一个理论,不仅要考察这个 理论本身,更重要的是还要考察它的前提。离开了社会历史实践这样一个前提,淹没在感性材料中, 既不能对“五四”作出科学的评价,也不可能理解它。任何事件,无论它们多么生动,只有当它们 具有事变的性质时,也就是只有当它们处在统一的过程中时,才能进入历史。同样,一个观念,比如 所谓“五四”的“个体自由”,也只有在“五四”的时代主题和任务以及历史进程中才能得到理解。 关于五四运动的“观念史”的研究已经出现,有人还预言它将大有可为,然而,观念或“观念史”, 正如罗素所说的那样,“乃是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:它并不是卓越个人所做出的孤立 的思考,而是有各种体系盛行过的各种社会性格的产物与成因”。(罗素,第5页)马克思指出:“人 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,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,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。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 白2思维的真理性,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,自己思维的此岸性。关于离开实践的思维的现实性 和非现实性的争论,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。” 要真正地把握“五四”、理解“五四”,不仅要客观地把握历史材料,还必须客观地理解这些材 料。如何才能理解这些历史材料?马克思提供了一个原则。在《路易·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》中, 马克思指出:“现代历史著述方面的一切真正的进步,都是当历史学家从政治形式的外表深入到社会 生活的深处时才取得的。”这就是说,只有尊重历史发 展辩证法,把历史现象的个别性、独特性与历史的进程和规律统一起来,把历史观和价值观统一起 来,“把历史的内容还给历史”,才能真正把握和理解历史。 以批判的态度反思、重审历史虽然重要,但它必须以实践为前提。只有这样,这种反思和批判才 是思想和社会进步的条件。反思和批判必须学会尊重历史。一个不知道尊重和珍惜自己历史的民族, 是一个不成熟的民族,也是一个懦弱的民族。尊重和珍惜自己的历史,并非聊发思古之幽情,亦非沉 湎于隔日黄花;它是指向未来的,是为了“自己能弄清自己的内容’’ 。正因为如此,胡锦涛同志在主持中央领导集体学习的一次讲话中指出: “浩瀚而宝贵的 历史知识既是人类总结昨天的记录,又是人类把握今天、创造明天的向导。一部人类文明史就是人类 ;断在以往历史的基础上有所发现、有所发明、有所创造、有所前进的历史。中华民族历来就有治 史、学史、用史的传统。我们党在领导革命、建设和改革的过程中,一贯重视对历史经验的借鉴和运 用。在新形势下,我们要更加重视学习历史知识,更加注重用中国历史特别是中国革命史来教育党员 干部和人民。”(胡锦涛)这是“反思五四”、“重评五四”时一个必须重视的内容,也是社会科学工 作者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和历史使命。